配置按会员逐一搭建。信用、保证金与结算条款单独设定。每种机构类型对三大支柱的运用方式各不相同。
无需自建直接的一级(Tier-1)银行关系,即可获得具竞争力的电子化接入与合并结算。
通过一条连接获得优于现有报价的聚合报价,且无路由义务。
按既定参数执行最优价格选择,提供成交质量与滑点报告,以及清晰的交易后处理。
代理行模式无法服务的交易场所,因为结算无需实物交割。
通道流动性与小额订单聚合,并提供 Maker 与 Taker 桥接以及交易商对交易商的分销。
通过一个关系获得审慎低调、贴合通道需求的执行,以及机构级治理、信用与结算。